一般的法律、会计、审计等方面的咨询不属于技术咨询,其所立的合同不贴印花
技术咨询合同是当事人就有关项目的分析、论证、评价、预测和调查订立的技术合同。有关项目包括:
有关科学技术与经济、社会协调发展的软科学研究项目;2.促进科技进步和管理现化代,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技术项目;3.其它专业项目。对属于这些内容的合同,均应按照“技术合同”税目的规定计税贴花。 至于一般的法律、会计、审计等方面的咨询不属于技术咨询,其所立的合同不贴印花。
(国家税务局1989年4月12日国税地字(89)034号通知、原自治区税务局1989年5月2日新税二字(89)045号通知转发)